廣西頒布海域使用權招標、拍賣、掛牌出讓管理辦法
添加時間:2018/1/11    
    經自治區政府批準,1月5日,自治區海洋和漁業廳印發實施《廣西海域使用權招拍掛管理辦法》,標志著廣西海域使用權招標、拍賣、掛牌出讓走上了科學化、規范化、制度化管理新路子。

記者了解到,海域使用權市場化配置是未來的趨勢,該項工作廣西走在了全國前列。

    《辦法》對海域使用權招標、拍賣、掛牌出讓的適用情形、適用原則、選擇出讓形式、政府和部門職責、出讓方案審批程序、出讓方案報批材料、招標出讓程序、溢價款分成和管理等進行了明確規定。

    記者在《辦法》中看到,工業、商業、漁業、旅游、娛樂和其他經營性項目用?;蛘咄缓S蛴袃蓚€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人的,應當通過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取得海域使用權,但傳統趕海區、海洋保護區、有爭議的海域或者涉及公共利益的海域除外。

    為防止海域使用過程中的違法行為,《辦法》規定:以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方式出讓的海域,其用途應當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和城鄉規劃、港口規劃等相關規劃,出讓期限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。

    《辦法》明確了各級政府和部門在海域使用權招拍掛中的職責。自治區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監督管理工作,沿海設區的市、縣級政府海洋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,定期根據海域的區位、使用類型、使用功能等確定本轄區內海域使用權出讓基準價格,并向社會公布?;鶞蕛r格不得低于按海域使用金征收標準確定的海域使用金。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履行與招標、拍賣、掛牌活動有關的監督管理職責。

(來源:廣西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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